遺贈撫養協議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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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贈撫養協議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遺贈撫養協議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遺贈扶養協議是附條件協議,需要條件滿足後才能生效,是沒有期限限制的,但是有條件限制。

二、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協議與遺贈的區別在於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後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於死後生效的行為。

遺贈指人用遺囑的方式將其的一部分或全部,於死後贈給國家、集體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遺贈扶養協議指公民與扶養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訂立的有關扶養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的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都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在生前作出處分,在死後實現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但是兩者有以下的區別: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採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採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後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於死後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於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5.《民法典》中關於受遺贈人以及遺贈扶養協議中扶養人接受、放棄權利的規定不同。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明確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是沒有繼承關係的,比如説父母不可以跟自己的子女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但是可以跟其他的自然人或者是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在遺贈人死後,受贈人憑着遺贈扶養協議書,進行繼承遺贈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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