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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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嗎?

男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男方可以放棄撫養權,但是需要給付女方孩子的撫養費。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週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判決時一方是可以放棄撫養權的。對於放棄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是在特殊的案件當中,當孩子並沒有法定的監護人的情況出現時,撫養權就需要額外進行判決。除此之外,孩子的意願在撫養權的判定當中也十分重要。

二、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費可以嗎

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是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體現,作為義務支付撫養費肯定是必須的,但法律對此並沒有強行規定,如果對方不需要給予撫養費的話,也是可以不給於撫養費的,但是對方是有權利隨時要求給予撫養費的。

不用支付子女撫養費主要是特殊情況下減免所致,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兩種:

(1)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願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2)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但減免是有條件的,一旦被減免方情況好轉,有能力給予撫養費時,應依照原定數額給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也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夫妻之間協議離婚的時候小孩的撫養權是雙方一起協商做出的決定,因此子女隨哪方生活,是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的,需要説明的是,免除撫育費,只是就撫養費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義務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減免撫養費為由,限制或剝奪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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