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會撫養費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會撫養費了嗎?

未婚生育違反了國家計劃生育的政策,所以國家會對違規生育子女的人徵收社會撫養費。而很多人因為支付不起昂貴的社會撫養費而隱瞞生育子女的事實,卻導致了孩子成為黑户。這對於很多人來説都是極為糟糕的事。然而二胎政策的出台,讓很多人看到了希望,是不是以後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會撫養費了?其實不盡然。

一、未婚生一胎是否需要交社會撫養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但是,對未婚人士生育權的規定較為寬泛、模糊,忽略甚至明顯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權的法規和行政行為時有出現。比如,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超生處理。” 同時第五十三條又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照上一年當地城鎮居民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説,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也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罰款)。

二、未婚生育要繳納多少撫養費?

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三、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怎麼上?

隨父隨母落户自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此外,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户地縣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户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所以現在的政策相對放鬆了,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會撫養費,前提需要男女兩人在一定期限內取得結婚證,但具體期限以諮詢户口所在地的相關機構為準。對於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辦理問題也較之前的要簡單,隨父隨母皆可,只需提供相應的資料即可,户口辦理不與社會撫養費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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