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二胎社會撫養費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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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二胎社會撫養費如何規定?

我國是人口大國,在有限的土地上為了達到均衡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人口增長的計劃生育,“超生、早育、未婚生育”等不符合法定規定的需要向國家繳納社會撫養費,也就是普通説法中的“罰款”,那麼未婚二胎社會撫養費如何規定?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説明。


一、未婚生一胎是否需要交社會撫養費?

《婚姻法》第25條也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上述法律,一方面沒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權,另一方面保護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權。

但是,對未婚人士生育權的規定較為寬泛、模糊,忽略甚至明顯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權的法規和行政行為時有出現。比如,根據2014年3月27日通過並開始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超生處理。” 同時第五十三條又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照上一年當地城鎮居民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説,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也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罰款)。

二、未婚生育要繳納多少撫養費?

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城鎮居民的徵收標準或者農村居民的徵收標準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三、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怎麼上?

隨父隨母落户自願。

《意見》提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此外,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户地縣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户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所以現在的政策相對放鬆了,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會撫養費,前提需要男女兩人在一定期限內取得結婚證,但具體期限以諮詢户口所在地的相關機構為準。對於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辦理問題也較之前的要簡單,隨父隨母皆可,只需提供相應的資料即可,户口辦理不與社會撫養費掛鈎。

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了未婚二胎社會撫養費如何規定的解答,未婚先育分為生育年紀是否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如果沒有達到按照普通生育的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大都年齡要求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如果生育二胎面臨的社會撫養費將會更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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