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身體不好怎麼判撫養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離婚一方身體不好怎麼判撫養費?

離婚很容易造成兩人的子女受傷害,因此在法律方面都儘量把離婚子女的傷害降到最低,離婚子女的主要問題就是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給付,雖然離婚了,但是父母還是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都需要按照規定定時定金額給子女撫養費,但是如果離婚一方身體不好怎麼判撫養費?這就需要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一、離婚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影響因素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離婚撫養費給付比例

1、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離婚一方身體不好撫養費可以協商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四、離婚一方身體不好可以改判撫養權

1、離婚後,哺乳期的孩子,有哺乳母親撫養原則。父親只需要給付按協議約定好的每月的撫養費即可。二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國有特殊情況也可隨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10週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為了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基礎上做出判決。10週歲以上的孩子可先徵求孩子的意見。

2、如果直接照顧孩子的一方因生活或身體等原因不能再履行直接撫養義務的,可與另一方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法院。如果另一方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或其他原因,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不成也可訴至法院。但無論孩子判給誰,都是在保護兒童婦女權益保護基礎上進行。

綜上所述,關於如果離婚一方身體不好怎麼判撫養費這一問題,離婚後如果撫養權在身體不好一方的手裏,那麼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如果僅僅只是給付撫養費,那麼也可以協商延遲或者降低撫養費金額,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法院判定的依據是保護子女以及婦女的基本權益,儘量不影響離婚子女的基本生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