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都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都有什麼?

不論對於哪個城市來説,都是有對於社會撫養費的明確規定的,我國的不同地區可能會對社會撫養費的有關規定有所不同,可能會根據我國全國各地的生活水平來加以確定,那麼,對於上海市來説,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都有哪些呢?

一、《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修訂的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國務院發佈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若干規定》。

二、關於《若干規定》的適用範圍。

《若干規定》適用於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以及本市行政區域內首先發現的違法生育行為的有關當事人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活動及相關管理。

三、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若干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並結合當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具體為: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照規定基數的一至三倍徵收。

五、關於子女數的計算。

當事人一次生育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在確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時,以生育一個子女計算。

六、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管轄地。

違法生育當事人雙方均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時女方當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當事人一方為本市户籍、一方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時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當事人雙方不具有婚姻關係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時男女雙方當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雙方均為非本市户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現居住地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本市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雙方均為非本市户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為未發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現居住地首先發現的,由現居住地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本市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當事人在外省市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本市不因同一事實再次徵收社會撫養費。

七、關於社會撫養費委託徵收。

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可以委託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

八、關於社會撫養費繳納方式。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到指定的繳納地點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九、關於分期繳納。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分期繳納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第一年繳納額不低於所徵收社會撫養費總數的百分之四十。

十、關於施行日期及政策銜接。

新修訂的《若干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未處理或者未處理完畢的,按照修訂後的規定處理。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基本上就是上文中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內容了,對於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來説,是可以進行分批交納的,我國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應當按照我國的相關的撫養法等規定來依法進行繳納,對於拒絕繳納撫養費的,是違法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