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兩個孩子如何要撫養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離婚後兩個孩子如何要撫養費

一、兩個孩子如何要撫養費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給子女的撫養費要給到什麼時候

當然是給付到子女十八歲或是可以獨立生活為止。子女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在有些情況下子女雖成年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則父母仍要給付撫養費,例如: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雖然已經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喪失或者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客觀上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會遇到大學生起訴父母要求給付撫養費的案件。對於這種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父母確無給付撫養費能力,而子女能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等方式能夠維持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擔生活費、教育費。

從原則上來看,只要孩子尚未成年,那麼父母對其就有法定的撫養義務。而這裏的孩子,不僅僅是指婚生子女,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們説的私生子,父母對其也是有撫養的義務。不過,有些情況下,孩子雖然已經成年了,也就是達到了18週歲,但確實因為一些非主觀原因,導致無法在當地維持正常的生活。而與此同時父母也還有撫養能力的,還是需要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