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撫養費交給誰以及具體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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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撫養費交給誰以及具體含義是什麼

雖然國家目前已經放開了對於二胎的管制,但是仍然有不少農村地區仍然存在着三胎、四胎的情況。這主要是一些地區的經濟落後以及傳統思想觀念深入人心,比如多生孩子好或重男輕女的觀念。對於這類情況,國家仍然是要徵收社會撫養費的。那麼,農村社會撫養費交給誰以及具體含義是什麼呢?下面就請跟隨365律師小編在文中一同瞭解。

一、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收公民的收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台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4、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5、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6、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三倍徵收。

二、農村社會撫養費交給誰

一般去當地計生辦交納。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各地區不一樣。差異很大的。徵收標準,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滿生育間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條件未經審批生育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徵收。

綜上所述,對於農村社會撫養費交給誰以及具體含義是什麼,上文中已經作了詳細的解答。農村社會撫養費其實也就是我們以前常説的超生罰款,是一種行政性的收費。由於地區差異,在徵收標準上區別比較大。但是,目前我國一直致力於統一相關標準。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網站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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