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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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怎麼量刑

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怎麼量刑

行為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違反國家信用卡管理法規,在信用卡的發行、使用等過程中,妨害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活動,破壞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為。

注意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為選擇性罪名,既包含妨害行為(持有、運輸、出售、購買、非法提供、騙領)的選擇,也包含對象(偽造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的選擇,行為人只要實施一種行為侵害一種對象即可以成立本罪;行為人實施了兩種以上行為,侵害兩種對象的,仍為一罪,不實行並罰。

違揹他人意願,使用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護照等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應當認定為“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具體包括四種情形:

(1)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3)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4)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行為之一的。就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兩種處罰意見,要根據涉案的金額和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來決定,這項罪名屬於選擇性的罪名,有兩種選擇要求,一種是妨害行為的選擇,另一種是妨害對象的選擇。信用卡受法律保護,只能由持卡人自己使用,不能借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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