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戰經典之51 - 一起無辜被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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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經典之51,一起無辜被打案

    人生最怨的是什麼事?就是走在大街上無無原無故忽然被人抓住暴打了一頓,而且還找不到打人者。遇到這樣的突發事件如何處理?如何維權?下面從我親辦的一個案例來給大家作以説明。

 四川的陳女士在上海打工期間認識了河南工程車司機A,雙方在交往過程中張A欠陳女士約2萬元,2021年春節前陳女士到張A家鄉河南C縣找張某討債, 期間和張A有過幾次交往,210日下午處理好相關事務後陳女士從賓館退房,拉着行李箱準備乘公交車回上海剛出賓館不遠陳女士就感覺有一個男人跟蹤她,於是陳女士我就轉換到馬路對面繼續向前走,在走到一家早餐店門口時,突然被從旁邊衝出五六個人攔住去路,領頭的三個女的抓住陳女士的頭髮上去就打,陳女士被揪着頭髮打了二、三十個耳光後,又被這三個人摁倒在用腳踢,陳女士的臉部被打流血、身上被踢砸得多處青腫,在被打期間陳女士拿出手機想報警,價值3600元的華為手機也被這領頭的女人奪走摔爛。事發時系白天當時大街上有許多人圍觀,眼看五個打一個女的,有兩個路人實在看不下去,就打電話報了警,打人者一看報警了隨即散去。警車趕到後將陳女士拉到派出所做了筆錄,並委託做了傷情鑑定,經鑑定為輕微傷。這五個打人者陳女士一個也不認識,因打人者一時難以確認,案件的偵破一時陷入困境,因陳女士系外地人,不能在河南長時間停留,後就委託律師代為處理後續事宜。

我在代理此案後,我認為因陳女士系外地人,在事發地除認識司機張A外根本不認識其它人,而且只有張A一人知道其居住的酒店,據此我們判斷打人者系張A指使的人或者其家人。根據此判斷我們查看了事發現場,並調取了事發時早餐店門口的監控錄像和張A家庭户籍信息,經對比照片和錄像,認定領頭打人者就是張A的妻子,我們向派出所報告了此事,經傳訊張B對打人一事供認不諱,另外參與打人的人是其母親、妹妹等親戚,至於毆打陳女士的原因是,近期A一直在和其鬧離婚,經跟蹤又發現丈夫張A多次到陳女士的賓館去找陳女士,所以懷疑兩人有染,隨組織親友團上演了一場“打小三”的鬧劇。我們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相關證據,對張B等5人提出控告,我們認為張B等五人主觀上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客觀上在大庭廣眾之下、在某縣最繁華的鬧市區公然實施隨意追逐、攔截、辱罵、毆打他人,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93條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後公安機關認為陳女士系輕微傷、且對來河南討債一事缺乏充證據,初步認定系感情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辦案機關依據《治安處罰法》第9條之規定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張B等五人賠償陳女士相關損失共計5萬元,陳女士出具的諒解書,公安機關不再對涉案人員進行治安處罰。

 雖然這5萬元不能完全彌補此次事件對陳女士造成的傷害,但對於5萬元的賠償足以讓沒有工作、生活費都不寬裕的張B好好吸取教訓了。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打小三”不是毆打他人不受制裁的擋箭牌,以“打小三”為名隨便對他人施以拳腳,你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遇到煩心事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而不是打鬥,這才是處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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