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避坑指南之未寫進合同內的口頭承諾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由於裝飾裝修是不動產的附加物,其變動成本較高,使用週期較長,因此除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外,大部分人一生都經歷不了多少次家庭裝修,當自己要裝修的時候,往往會無所適從。而家庭裝修作為房屋必備的一部分,時時影響着居住者的感受,從一定程度上説,房子裝的好比買的好更重要。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裝飾裝修合同中的那些“坑”。

家裝避坑指南之未寫進合同內的口頭承諾有效嗎

在眾多的“坑”中,首先要應對的就是如何選擇一個稱職的施工單位,好在我們可以從眾多的平台上查詢一下相關企業的評價,甚至可以通過裁判文書網,直接檢索某企業的涉訴情況,看其是否有較多的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當然有糾紛不代表企業有問題,還應具體查看案件信息,以便對該企業有進一步的認識。

那麼沒有涉訴案件就代表這個企業沒問題嗎?也未必,因為在實踐中處理糾紛的方式除了有法院起訴外,合同還可以約定當發生糾紛時可由某仲裁委仲裁,而仲裁案件的情況是不對外公佈的,所以有部分企業為了避免過多暴露自己的不利信息,在簽訂合同時,會將處理糾紛的方式約定為由某仲裁委管轄。

選好了施工單位,接下來就是簽訂裝飾裝修合同了,此時一定注意,無論銷售人員如何的“親切”、“貼心”,優惠力度多麼的“可觀”、“誘人”,享受優惠的機會多麼的“難得”、優惠的期限多麼的“緊迫”,記得在簽字前,仔細閲讀合同條款,確保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都實實在在的體現在了合同裏。由於《裝飾裝修合同》都是由施工方提供的,而不同時期優惠力度又不一樣,因此該合同多為通用版本,雙方口頭約定的內容大多不會在通用版本中體現,作為消費者應要求施工方在合同中添加新的條款,手寫內容的最好加蓋公司印章。

口頭承諾的內容可能是“贈送全套家電”、也可能是使用“某大牌裝修材料”、亦或是“使用何種施工工藝”,作為消費者往往出於對接待設計師的信任,疏於閲讀合同內容,機械的按照設計師要求在合同上籤了字,只有與施工方發生糾紛後,才想起來翻找裝飾裝修合同,而此時再到法院起訴,主張施工方在簽訂合同時存在欺詐等導致合同效力有問題情況時,根本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導致敗訴。

在眾多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裏,口頭承諾了,而合同中未實際約定,是最常見、最典型的一類糾紛。原則上講,雙方協商一致的口頭約定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但這部分內容往往由於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導致法院無法認定。所以簽訂裝飾裝修合同前,一定仔細閲讀合同條款,與其聽設計師介紹企業品牌,不如讓其逐條解釋合同內容,以免自己以為得了“便宜”,實則是掉進了不良企業精心設計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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