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約定孩子的撫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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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怎麼約定孩子的撫養費的?

離婚後怎麼約定孩子的撫養費的?

為避免子女撫養糾紛,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和探望權等內容進行協商,達成協議。那麼,離婚協議中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在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一方所有,但是也可以輪流撫養,夫妻雙方要先協商溝通,父母雙方都有能力撫養子女,而且都在同一個地方,孩子不管跟誰住對其健康成長有好處。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夫妻之間先可以協商,協商不通,由法院來判決,

1一般情況下,兩週歲以下子女撫養權直接歸母親,除非母親有不適合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

2、兩週歲到八週歲子女,法院會根據雙方家庭經濟情況、雙方教育程度,等方面考量;

3、八週歲以上的子女,法院會尊重子女的意願,不管歸誰撫養,以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切合實際以最大限度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離婚律師補充一點: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雙方離婚後,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第一、夫妻離婚後,撫養孩子一方出現虐待子女,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不履行撫養義務的:

第二、撫養孩子一方因患重大疾病或傷殘沒有能力繼續撫養孩子的;

第三、子女已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子女,而且子女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的。

第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或一方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等。

滿足以上任意條件,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變更子女的撫養權,協商未達成一致,另一方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請求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保障子女能健康成長。

夫妻雙方離婚時,不管誰撫養孩子,都從最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切合實際的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司法實踐中,每個案例各有差異,具體結果以事實為準,如您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諮詢專業離婚前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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