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全職太太更需要「婚姻合夥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熱播劇《陪你一起長大》中,秉持“男主外女主內”傳統想法的丈夫顧家偉認為自己負責賺錢,妻子林芸芸就應該絕對服從自己,料理好所有的家務事。

為什麼全職太太更需要「婚姻合夥制」?

劉濤飾演的甦醒譴責顧家偉不明白妻子作為全職媽媽的價值,家庭分工固然重要,但並不代表全職太太的付出不值得認可,並且表示“婚姻是合夥制”,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

 

什麼是「婚姻合夥制」

 

合夥制模式強調的是合夥人對團隊的貢獻以及對於風險享有和承擔相應的權益和責任。

而婚姻合夥制強調兩個人互相扶持陪伴,共擔風險,其出發點是:有同樣的價值觀,認同與尊重,建造一個相對穩定的家庭。這恰恰是全職太太家庭中最需要的。

 

當今全職太太的困境

 

如今社會女性地位已不像幾十年前那樣,但是並不代表婚後女性的生存處境就很優越。

全職太太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在很多人眼中是丈夫事業順風順水,憑一己之力讓家庭實現財富自由,孩子家務有保姆照料,日常就是下午茶、學烘焙、做美容....

其實這樣的全職太太是非常少數的,大多數的真實情況是:

全職太太更像是家庭主婦,她們身兼數職,保姆、育兒師、收納師、保潔員、管家....如果這個時候,伴侶輕視她們的付出,那會非常痛苦,體驗不到婚姻的美好,一步一步走向不幸福的婚姻。

 

因為全職太太是一項付出很多,回報很少,勞動成果很不容易體現0出來,且很容易被視作理所當然,勞心勞力又不討好的工作。 很少有家庭成員能夠長期體恤全職太太。
以至於經常能聽到家庭中有這樣的對話:我一天天為這個家在外面累死累活,你在家就照顧孩子、做做菜有什麼可抱怨的。

 

今年,北京的一名全職太太在離婚時,法院判決孩子陳小某由王某撫養,陳某每月給付撫養費2000元,享有探望權;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判決陳某給付王某家務補償款5萬元。

 

法院判決中的家務補償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雖然只判了五萬元,很多人覺得太少,但是這起案件雖然開了家務補償的先河,説明了法律上更加完善了全職媽媽的權益保障,但是最根本的還是需要社會觀念的轉變,學會看待“婚姻合夥制”,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學會看待婚姻合夥制

 

著名經濟學家薛兆豐在《奇葩説》中曾經提出他的婚姻經濟學説:結婚就是辦企業,就是籤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籤的是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

但是不同的是,合夥制的婚姻追求的不是利潤,而是雙方共同幸福。其核心是共同協商、風險共擔、互相成就,總結一句話,就是兩個人共同維持一個家庭的良好運轉。

 

夫妻雙方作為合夥人,意味着利益共享的時候雙方都能獲得相對平等的分配權,不管是個人成長,還是財富收益和幸福感。

好的合夥人既要獨立自主,又要善於協作有交換價值的理念,一方洗衣服,另一方就晾衣服;一方提供經濟保障,一方可以提供後備力量。

 

律師想説:

 

用婚姻合夥制的方式來經營婚姻,對於一些人是一種很好的愛情保鮮的方式。與其説婚姻是合夥制,不如説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一起努力。

婚姻中最核心的是得到平等的尊重和認可,比如在溝通中用温和的語氣提出平等的條件,雙方經過協商心甘情願地接受分工,真正認可雙方的付出,愛情才不會在日常瑣碎中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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