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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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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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乃快樂之本

易勝華

二十多年前,姐姐下崗了。我當時在外地工作,每次回到家裏看到姐姐愁容滿面的樣子,於是對她説:我們一起開個小店吧!

我們的小店很快開業了,在縣城老城區的街上,二十平米左右的小門面,賣的是學生用品。由於我們賣得比較便宜,生意還算不錯。但總會有一些學生,在我們店裏徘徊很久,什麼都不買,默默離開。姐姐告訴我,這些孩子都是家裏非常困難的,父母下崗,或者是家裏有人生了重病。對那些小孩,姐姐會虧本賣一些文具給他們,甚至不收錢。

我和姐姐商量,和附近的小學聯繫,送一些文具給那些家裏特別困難的孩子。我們特地採購了一些書包、文具盒和筆,通過學校送給了那些孩子。

一個朋友問我:你剛剛參加工作,並沒有什麼錢,你姐姐還是下崗的,這個小店雖然生意還行,但收益也沒多少,你們為什麼要捐助呢?

我説:你為什麼去看電影、去旅遊,為什麼要穿好看的衣服呢?是為了讓自己快樂吧?那樣的快樂很淺、很短,一下子就消失了,必須不斷地去尋找新的快樂。但是幫助別人,內心裏獲得的快樂會更深刻,更持久。

施比受更為有福,給比拿更加快樂。這些年,我越來越明白這個道理。

做律師以後,我的收入高了一些。我的個人消費沒有太大的改變,只是可以幫助更多的人了。除了花錢去幫助別人,例如資助貧困學生、患病的孩子,捐款給各個公益項目,開辦公益圖書館,我還用自己的行動去幫助身邊每一個人,努力化解一些矛盾。

我出差的機會很多,我主動幫老人、女士提箱子、搬東西,火車上我會主動給他們換鋪位,路邊有人發生爭執口角,我會上前勸阻,直到雙方散去。

崑山龍哥事件如果我當時路過,一定會上前勸解,也許後來就不會發生那麼大的事了。有人問我,你不怕有危險嗎?我的回答是:很多出了人命的大案,就是因為一點點小事,如果一開始就有中立的第三方過去極力勸導,根本不會鬧得那麼大。我已經成功勸阻多起街頭衝突了。

退一萬步説,即使在這樣的事件中受到傷害,乃至失去了生命,也是一件光榮的事情。人這一輩子怎麼都是死,為什麼不死在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上面?如果有一天我為此付出了生命,我一定不後悔,很開心。

每次出行的時候,我的目光總是四處搜索,尋找一些可以幫助的人,可以做的事情。如果沒有找到,我渾身不對勁。如果找到了,我會衝上去,還不忘記提醒身邊的助理:給我拍照!因為這種快樂,我要以後慢慢回味,我要發出來顯擺一下。就像有些人曬美食、曬旅遊、曬幸福,我就愛曬我的這種快樂。

我不是一個崇高的人,我幫助別人完全是出於自私的動機。因為給予他人幫助,能證明我的能力已經可以助人了,這種快樂是深入骨髓的。而且我是一個迷信的人,我相信行善積德一定會帶來無盡的福報,不只是給自己,還會帶給家人。與其在佛前下跪磕頭禱告,不如在現實世界替佛行善。

我經常會遇到一些不快樂的事情,所以我要用更多的快樂來抵消這些不快,讓我的生活充滿快樂。幫助他人,就是快樂的本源。

《蜘蛛俠》裏有一句台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一個人的能力,不僅是用來改善自己的生活,還應當用來幫助更多的人,獲得更多、更持久的快樂。

2018年9月2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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