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社保卡異地辦新卡的新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4W

一、取消社保異地辦理不必要證明

註銷社保卡異地辦新卡的新規定是什麼

1.對於缺少關鍵材料的社保異地辦理申請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2.取消對初次就業流動人員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3.非本地户籍人員參加社保的,不要求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區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

4.逐步取消異地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蓋章手續。

5.取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手續。

6.“三證合一”的參保單位,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申領、變更、註銷、驗證等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税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併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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