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轉讓時其他公用設施的權益一起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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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轉讓時,轉讓人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閒憩地、空間餘地、電梯、樓梯、連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設施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房地產首次轉讓合同對停車場、廣告權益沒有特別約定的,停車場、廣告權益隨房地產同時轉移;有特別約定的,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初始登記,由登記的權利人擁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房地產轉讓時其他公用設施的權益一起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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