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產證違約金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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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房產證違約金怎麼算的

一般房產證違約金怎麼算的

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持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舉例説,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2萬元,而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1萬元,那麼法院最終會支持。3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採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鑑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在請求違約賠償時,如果購房者遇到困難,可以隨時向房產糾紛律師諮詢,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如何確定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產權證是購房者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目前,開發商延期辦理產權證而引起的糾紛比較普遍,不僅造成房屋權屬關係不明、秩序紊亂,而且無法行使轉讓、抵押、租賃、投資等權利。買賣雙方往往對逾期原因、責任主體或責任形式產生糾紛。開發商在產權證辦理中承擔的義務我國,房屋變動採取的是“交付 登記”模式,也就是要將房屋所有權轉移合同進行登記然後領取所有權證。在我國,所有權證是證明所有權的唯一憑證,在房屋交易中,即使買受人付清了房屋全部價款,如果沒有取得所有權證,從法律上講仍然沒有取得所有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開發商應當承擔產權證辦理的協助義務。

在違約的時候,如果是合同裏面有相關的規定,那麼就按照合同裏面的來。如果沒有就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是這個違約金需要控制在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過了可以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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