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屋抵押要哪些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辦理房屋抵押,申請人和銀行都要做好相關的準備,一般來説雙方要辦理以下手續:
一、申請人首先確認房屋未辦理過抵押登記。
二、申請人向銀行相關登記部門提出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
三、申請人向提交銀行所需資料,具體包括:
(1)借款人身份證,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這裏需要注意,未婚需出具未婚證,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證,户口薄。)
(3)借款人單位出具半年內收入證明或當地納税證,房屋產權證。
四、銀行審查資料,合格後指派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確定貸款的額度。
五、銀行對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核對原件。
留複印件(身份證3份,其他1份),單身證明(未婚或離婚)需要留原件,房證、土地證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並準備複印件1份,工資證明留原件。
六、銀行審批通過後與申請人簽署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期房需要辦理預抵押),銀行領到他項權利證書後放款給借款人,核對原件留複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