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已過户法院還能查封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如果法院協助執行書下達到房產管理部門時,已經完成過户手續(權屬登記變更),則過户有效,不得繼續查封;如沒有完成過户,則執行查封,買賣合同停止執行,要求返還已付房款,將合同作為起訴依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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