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卡換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窗口申請卡換證,需要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及登記卡,並根據不同的申請類型,提供不同的辦理材料,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進行窗口辦理。
1.以合法穩定就業申請。
提供以下任一種材料:
(1)在京因任職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連續繳納6個月個人所得税的憑證或社保(五險)的憑證。
(2)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至少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
(3)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於6個月的營業執照。
(4)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核發的工作居住證。
2.以合法穩定住所申請。
(1)若現住地址未發生變化(與登記卡一致),且居住類型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2)若申請人現住地址發生變化(與登記卡不一致),需提供相關紙質居住證明材料。
3.以連續就讀申請。
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或本人學生卡。若申請人選擇連續就讀或合法穩定就業,現住地址發生變化時,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證明。
窗口辦理同網約辦理一樣,申請人可以選擇EMS居住證寄遞業務,也可以15日後,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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