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以後還有消費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營業税改到增值税了,消費税沒什麼變動。不要用16年教材,16年的教材編寫時營改增還沒完成,增值税中也不會涉及到營改增的全部,總的來説不完整,增值税是一個很大的税種,考試也很重要,買本17年的吧。這個問題由於篇幅有限,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營改增以後還有消費税

法律依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納税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税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税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税價格確定。組成計税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徵消費税的貨物,其組成計税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税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税務總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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