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構成主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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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且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4、合同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買賣合同構成主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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