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怎麼退股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合同糾紛怎麼退股
律師解答:可協商退股。律師解析:股東對公司經營理念或者發展方向不一致,導致股東要退股的情況非常普遍。一般情況下,股東想要退股的方法有:
一、約定退股
各股東簽訂股東協議對退出機制進行約定,通過事前防範的方式,避免未來股東想要離開時與其他股東產生矛盾、受到其他股東刁難或不滿足法定條件等“退出難”問題。當股東提出退股時,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退出,這也是最簡單、最快捷的退股方式。
二、股權轉讓
1.對內轉讓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且無需其他股東同意。如果公司其他股東願意購買股權,不失為一個退股的好辦法,可以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程序也相對簡單。
2.對外轉讓
找下家接手股權,這個方式相對於對內轉讓程序要稍複雜,需要其他股東(人數)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
總體來看,在沒有約定退股的情況下,股權轉讓的方式可以作為較優選擇。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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