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醫療期還沒滿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在雙方勞動合同即將期滿時發現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不可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即終止雙方勞動關係,雙方的勞動關係應當續延至該情形消失時終止。勞動者應正確理解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醫療期未滿的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時間的認定問題。實踐中,勞動者往往對醫療期問題存在誤解,認為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雖勞動合同到期但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就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事實上如果勞動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的,用人單位在醫療終結之日即可終止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醫療期還沒滿怎麼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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