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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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商鋪合同糾紛,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協商。
協商就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進行協商處理;
(2)調解。
調解就是通過第三方説服教育從而達到處理;
(3)仲裁。
仲裁就是由仲裁機構根據事實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
(4)訴訟。
若無法協商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
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
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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