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無工作提離婚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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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考慮子女撫養權時,會根據有利於子女的成長原則,比較父母雙方各方面條件,如經濟能力、學歷水平、家庭環境、工作性質、工作收入等,並考慮子女目前的生活狀況,綜合考慮。故如果女方無工作,在爭取撫養權時無疑是一個弱點,但並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

女方無工作提離婚孩子判給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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