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如何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4W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界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