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超過30天沒辦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可以向醫院申請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本身,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當事人符合相應的條件,就是可以申請領取的,但是根據我國户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新生兒應該在出生後的一個月內申報户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出生證明超過30天沒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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