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同居財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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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同居財產糾紛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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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未婚同居財產糾紛


當未婚同居已經成為當下比較流行的行為時,作為當事人,一方面要避免發生糾紛,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發生糾紛時該如何處理。

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2、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於誰。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後,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傢俱、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户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
(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3、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因為產權所反映的狀態,並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

男女未婚同居贈與財產的,有的時候屬於戀愛階段的財產贈與,但有的時候卻要認定為結婚彩禮。針對贈與財產的不同情況,那麼實際是否能要回,就要再做具體分析了。關於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否要的問題,律師365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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