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解除同居關係孩子歸誰


此種情況比較特殊。因此,在解除同居關係,孩子歸誰上和上面的情況有些許不同。除了上面根據孩子的年齡判決孩子歸誰外,在這種情形下,法院更加傾向於把子女判給無婚姻的一方。這主要是考慮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問題上存在更大的過錯,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單身,沒有子女的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