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徵收如何安置職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的標準計發。企業經營者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國有企業嚴重資不抵債,不再具備繼續生產經營條件,可以申請破產。

國有企業徵收如何安置職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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