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去世後的喪葬補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1K

教職工去世不一定就滿足領取喪葬補貼的條件。
喪葬補貼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

老師去世後的喪葬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