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產假多少天2018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國家並未單獨規定教師的產假,所以教師按照通用規定享受產假。

教師產假多少天2018

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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