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扣除最長的期限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個人所得税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一個納税年度。具體規定如下: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税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税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彙算清繳時向税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税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税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彙算清繳時向税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税扣除最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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