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多次發放工資個税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若企業在一個月份內,多次發放工資,應合併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税
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
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税,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該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
《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

一個月內多次發放工資個税怎麼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