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偵轉刑偵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具體流程如下所示,公安機關經濟偵查大隊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之後,在立案審查期限,即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若決定立案則轉為刑偵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複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複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保險經偵轉刑偵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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