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年檢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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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異地年檢的步驟及所需資料:
(1)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車主需要到車輛登記地車管所開具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同意委託異地車管所進行該車輛的年檢。辦理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要帶上辦理人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開具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一定是需要到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如果沒有辦理車輛年檢委託通知書,車輛是不能異地年檢的。但是,辦理委託通知書時,車主本人並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親戚朋友去車輛登記地代為辦理即可。
(3)委託車輛年檢手續辦妥以後,車主將車輛開到所在地車管所指定的車檢大廳進行上線檢。
(4)車檢合格以後,持車輛檢測報告單,到所在地車管所辦事窗口,打印檢測合格標誌。

異地年檢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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