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4K

發生交通事故後,哪些主體負有賠償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交通事故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一,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俗稱車主。實踐中,如果車主把車借給司機開,車主和司機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和司機都負有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

二,司機。沒有經過車主同意私自開車的,一般由司機自己進行賠償。法律規定為解釋的第二條,

三,被掛靠人。這種情況發生在掛車大車掛靠某公司出現交通事故後,大車的司機車主及掛靠的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我們所説的被掛靠人要承擔責任。法律規定為解釋的第三條。

四,出售車輛的人。如果出售了拼裝、報廢車輛,買車和賣車者都要進行賠償。法律規定為解釋的第六條,

五,駕校。在駕駛人學駕照期間出現了事故的駕校也要負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為解釋第七條。

六,道路維護者。如果事故原因是道路沒有維護,道路維護者需要進行賠償。法律規定為解釋的第九條。

七,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投保的限額內進行賠償,所投的保險一般為交強險或者商業險。

在實踐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多承擔主體責任,主要為司機、車主及保險公司。如果有大車或者掛車這種情況,還要適時增加被掛靠人為被告。

以上就是張靜律師為您進行解答的此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