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倒 - 責任如何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9W
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責任如何界定
律師解析: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責任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超市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銀行、商場、遊樂場經營者有保障顧客安全的義務,其沒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險因素的存在而給他人造成損害法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