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簽收後破損算誰的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主要是看該產品是否在簽收之前就存在破損或產品缺陷,簽收後破損一般來説是由簽收人承擔責任,如果簽收人有證據證明產品破損是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而產生的,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主張賠償責任。若是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而造成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快遞簽收後破損算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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