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決賠款準備金如何分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未決賠款準備金的分類:
1.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公司為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並已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但尚未結案的賠案所提取的準備金。
2.已發生未立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公司為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是尚未提出索賠或者已經提出索賠但是尚未立案的賠案而提取的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公司為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提出索賠的賠案所提取的準備金。

未決賠款準備金如何分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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