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 需準備哪些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一、貨款糾紛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貨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需準備哪些資料

第一種觀點:依據《合同法》第62條“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認為民間借貸應以接受貨幣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第二種觀點: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覆》,“合同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依據此條批覆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貸款糾紛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合同簽訂的證據,包括合同、協議、補充協議、訂貨單、傳真、EMAIL等,以及口頭協議的證據。

2、我方履行合同的證據,包括髮貨單、供貨明細、託運單證、收貨憑證等。特別要注意的是,上述單證應當有對方的確認,最好詳細註明品名、數理、價格、總價。例如發貨單,如果雙方無合同,則發貨單上必須註明價款,並由對方簽字或蓋章(單位應當加蓋公章)。實踐中,往往對方派業務員來提貨,無法加蓋公章,在這樣情況下,為避免對方日後賴帳,則必須查驗業務員的身份證,並留複印件,要求業務員簽字捺印,之後,及時補辦對帳單或確認書;大額貨物提貨,最穩妥的辦法讓業務員帶本公司的授權委託書來提貨。還有一種情況比較常見,客户指定到某一地點(工廠或倉庫)送貨,收貨不是合同相對人,這樣也比較容易產生糾紛,如對方不認帳,説沒有收到貨,解決對策是要求客户書面指定送貨地點和送貨單位。有時客户會説,書面指令發傳真。發傳真是可以,但是最好讓客户過後將指令的原件給我們備份。

3、對方履行合同的證據。這部分證據相對不太重要,因為對方應承擔這方面的舉證責任。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為了明確合同的主體,對方履行合同的證據也應當準備。即使不復印,也應當列出明細。還有比較重要的是,特別要注意收集,對方履行合同的帳户信息,以便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或者將來向法院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

4、結算憑證。如果沒有書面合同,或者合同履行的證據存在瑕疵,結算憑證就成為案件最為至關重要的材料了。結算憑證包括:對帳單、付款(欠款確認書)付款憑證、收款發票或收據。

5、其他材料。如雙方往來信函、傳真、郵件等。

6、查清對方身份情況,對方是自然人,應查清對方及配偶的身份證號、實際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等;對方是法人的,應查清對方的地址、聯繫電話、營業狀態。這部分證據不足,可以由律師協助共同調查取證。

7、瞭解對方的資產情況和還款能力,比如,對方名下是否有房產、車輛、貨物等。資信能力調查也可以由律師協助。

從上述的介紹中咱們不難看出,關於貨款糾紛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有一定的爭議,而在相關的法律條款中雖然有比較明確的規定,但是實際情況的不同,咱們具體確定貸款糾紛合同履行地的方式也會存在一定的區別。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宿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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