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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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怎麼判?
律師解答: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律師解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
一、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巨大的;
二、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零三條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准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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