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進口凍品如何定罪量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如果是走私禁止進口凍品的,如果是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凍品,以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定罪量刑;如果是普通凍品的,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量刑。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禁止進口凍品如何定罪量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