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從犯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脅從犯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律師解析: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一、脅從犯,是指中國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種。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雖然參與了共同犯罪活動,但是受某種外來的力而被迫參加的,或者是因受矇蔽而參與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脅從犯所擔負的刑事責任最小。
二、以下幾種情況下不宜認定為脅從犯:
1、行為人身體受外力強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況下的行為,其行為不能表達其主觀意志,不可能具有罪過,不構成犯罪,也就無脅從犯之説;
2、對於先是被迫參加,而後來變被動為主動,積極實施犯罪的,不宜定脅從犯;
3、被誘騙參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脅從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八條
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