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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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軍事訂貨秩序。
(二)客觀要件,表現為戰時拒絕或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僅限於單位。承擔刑事責任的是負有軍事訂貨義務的生產、銷售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四)主觀要件,表現為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條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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