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證罪怎麼理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妨害作證罪是指採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
妨害作證罪在主觀心態上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妨害證人作證的行為會妨害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活動和他人的作證權利或人身權利;
仍決意實施妨害作證行為,並且出於個人利益或他人利益之動機希望這種社會危害性的發生。
妨害作證罪範圍較廣,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經濟訴訟或行政訴訟中。
犯妨害作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妨害作證罪怎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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