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到法院走簡易程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4.2K

人民法院會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妨害公務罪的最高刑罰是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所以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妨害公務罪到法院走簡易程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