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是什麼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是指特定的法院在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行政案件時適用的一種簡便易行的訴訟程序。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
(三)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
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發回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是什麼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