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有財產的如何收訴訟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6W

財產訴訟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一定比例交納:
(1)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過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納;
(3)超過50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4)超過10萬至20萬的部分按2%交納;
(5)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6)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7)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具體的計算方法是,按上述規定的超額遞減率,對爭議金額分段計算,然後相加,其總數即為應收取的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行政訴訟有財產的如何收訴訟費
熱門標籤